1.代理业
代理业包括: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业务和其他代理业务。
代销货物,指受托办理货物销售,按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1)代办进出口,指受托办理商品或者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2)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其他代理业务
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代理业”子税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旅店业
3.饮食业
4.旅游业
5.仓储业
6.租赁业
融资租赁按“金融保险业”征税。
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本税目征税。(计算题)
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到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 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 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 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考试大为你加油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7.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以其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替委托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来交税。
对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的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8.其他服务业
航空勘探、钻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
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