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在几轮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改革都成为先行者和突破口。”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税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问题,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与公共权力主体的改革息息相关,也和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机制的优化息息相关。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关于财税改革,如是阐述: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税改革关联一系列改革中的攻坚克难与协调配套,服务和支撑改革全局。”贾康认为,未来新一轮财税改革将有实质性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税制改革已在《决定》中明确提出。贾康表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包括,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他认为,新组建成立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更加注重从全局视野认识理解财税领域势在必行的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提高财税信息的透明度,寻求调整利益格局方面的最大公约数和可行的实质性改革方案,并积极实施某些必要的“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