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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会计事务所现状吗

文章出处:最新通告 责任编辑:广东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表时间:2018-12-19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计事务所只有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但在具体做法上已出现多种形式。

(一)国有所。即所谓的“挂靠所”。中国在开创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初,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挂靠于某一国家机关而建立起来。

(二)合伙所。合伙所是《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一种形式。该法允许个人合伙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其作为会计事务所组建的首选形式。

(三)合作所。合作年是由从业人员发起组织的,承担有限责任的,集体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上海的浦东事务所就是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投资12%,上海市南市区审计局工会投资12%,事务所员工投资76%成立的。

(四)有限责任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五)集团所。

(六)个人所。注册会计师条例中规定:有10年以上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可申请设立个人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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